2000年-2021年区域经济省级经济年度数据-资源和环境-地质灾害及防治相关指标
统计时间:2000年-2021年
统计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统计指标:发生地质灾害起数(次)、发生滑坡灾害起数(次)、发生崩塌灾害起数(次)、发生泥石流灾害起数(次)、发生地面塌陷灾害起数(次)、地质灾害人员伤亡、地质灾害死亡人数、地质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