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论文标题:涉外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中禁诉令适用的研究
2 作者信息:杨静雯:江苏大学法学院,江苏 镇江
3 出处和链接:杨静雯. 涉外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中禁诉令适用的研究[J]. 法学, 2023, 11(6): 6529-6536.
https://doi.org/10.12677/OJLS.2023.116937
4 摘要:在全球贸易一体化的背景下,随着跨国公司数量的增加和人们对知识产权的愈加重视,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在通讯领域,涉外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国际性与专利的地域性导致SEP平行诉讼案件在各国不断涌现,与此同时,禁诉令在国际社会中亦被频繁使用。虽我国现有法律为禁诉令的签发提供了宏观依据,但学者对此仍有疑虑,即未就禁诉令的适用依据达成共识。此外,在微观层面,禁诉令如何适用还有可细化及完善空间。通过对我国相关司法案例的梳理以及域外经验的考察,笔者认为,对于我国禁诉令签发的依据,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有关行为保全制度的规定。对于签发禁诉令的审查因素,我们应保持谨慎谦抑的态度,考察国际平行诉讼是否存在、本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再综合考量国外诉讼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对本国公共利益有不利影响,最后运用国际礼让原则反思禁诉令签发是否具有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