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整理邮电业务总量(亿元)、邮政业务总量(亿元)、电信业务总量(亿元)省级数据时,发现个别年份相关数据出现大幅波动,例如电信业务总量(亿元)2010-2011年、2015-2016年、2020-2021年均出现大幅回落。个人估计与价格因素有关,《中国统计年鉴》除2010年前有简要说明外,往后年份均无明确说明。查阅国家统计局网站有如下解释:
邮电业务总量指以价值量形式表现的邮电通信企业为社会提供各类邮电通信服务的总数量。邮电业务量按专业分类包括函件、包件、汇票、报刊发行、邮政快件、特快专递、邮政储蓄、集邮、公众电报、用户电报、传真、长途电话、出租电路、市话无线寻呼、移动电话、分组交换数据通信、出租代维等。计算方法为各类产品乘以相应的平均单价(不变价)之和,再加上出租电路和设备、代用户维护电话交换机和线路等的服务收入。它综合反映了一定时期邮电业务发展的总成果,是研究邮电业务量构成和发展趋势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邮电业务总量=∑(各类邮电业务量×不变单价)+ 出租代维及其他业务收入=邮电业务总量+电信业务总量
广东统计信息网也有如下解答:
2021年开始,邮政电信业务总量和前些年分相比,规模大幅下降,是否和不变价调整有关系? 发布日期:2022-04-06 来源:本网
是的。邮政电信运营多种业务,不同业务活动的计量单位也不相同。为剔除当期价格因素,客观反应邮电业实现业务总量的发展趋势,在核算业务总量时引入定基不变价,实现不同计量单位业务总量的同量纲汇总,并以此计算行业业务总量和增长速度。依据国家邮政局《邮政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国家工信部《通信行业统计调查制度》,2021年邮政业务总量邮政由2010年不变单价调整为2020年不变单价,电信业务总量由2015年不变单价调整为2020年不变单价。近年来由于快递价格下调、电信行业提速降费、邮电运营业务比重结构变动等原因,2020年不变单价大幅下调,导致邮政电信业务总量规模也大幅下降。增速是可比口径计算。
问题是统计局公布的邮电业务总量(亿元)、邮政业务总量(亿元)、电信业务总量(亿元)数据是可以进行跨期可比的数据么?如果不是,那么应该用什么价格指数,分别以哪一个基期进行调整呢?希望有统计专家或者统计从业人士的专业解答,谢谢啦!也欢迎大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