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两基工作责任书
为了确保我县“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了明确责任,促进“两基”迎检工作落到实处,特由教委与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责任
(一)认真学习、宣传、落实教育政策法规,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担当起“两基”工作的实施责任。建立学校行政教职工“三定”
(定人员、定目标、定奖惩
),“三包”
(包学校常规管理落实、包“五率”、“四率”达标,包档案资料准确齐全、规范
)责任制,并纳入行政、教职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宣传,抓“两基”工作的先进典型,营造全民动员,全面参与“两基”迎国检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争取乡
(镇)党委、政府依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一是坚持财政拨款保证做到“三个增长”
;二是保证财政转移支付教育部分全额用于
教育的发展。三是广泛动员村民小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改造薄弱学校和消除中小学危房。四是收好管好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把钱用在刀刃上。
(三)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基本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校的教学办公,生活等用房,图书、数学、自然、物理、化学、生物、劳动技术、电教、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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