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
明确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保证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受限空间作业。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受限空间:是指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
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
及场所内。
第二章职责和分工
第四条 安全部负责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和
抽查。第五条 作业负责人为受限空间所在车间第一责任人,
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
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三)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
业;(四)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
方法;(五)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
劝阻或责令退出。
1第六条 作业监护人员由作业负责人指定,应履行以下
职责:(一)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
责;(二)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
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
观察作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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