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统计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
-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
(国统字〔
20XX
〕38号)精神,按照省林业厅
(浙林计〔
20XX
〕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于
20XX
年7月中旬对各县
(市、区)开展自查工作,并在
7月下旬接受省厅检查组的抽查。现将有关自查和抽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我局历来重视林业统计工作,同时根据这次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首先,我们成立了以张新波副局长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温州市林业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其次,根据《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要求,全面梳理林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各县
(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明确提出这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和任务。
二、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根据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要求,主要检查对象是调查各县
(市、区)林业部门和基层乡镇林业站。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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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各县
(市、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有没有发生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打击报复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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