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励管理规定
年月日()人字第
号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奖优罚劣,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奖励事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查、组织评选
,综合部、财务部配合。
第三条本公司的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类,物质奖励分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和全勤奖四种.
第四条年资奖:
(一)本公司员工服务满10年、20年、30年,且工作业绩优秀者,授予服务
十年奖二十年奖和三十年奖证书和奖金。
(二)服务十年奖奖金一万元,服务二十年奖金二万元,服务三十年奖金三万元.
第五条创造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公司业务有突出贡献者;
2.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大幅度节约成本、提高效益者;
3.提出新的管理理论,对公司管理有重大改进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二)创造奖分为五等,除发给创造奖证书外,给予以下物质奖励:
1。一等奖奖金:100,000元;
2二等奖奖金:50,000元;
3三等奖奖金:30,000元;
4四等奖奖金:20,000元;
5五等奖奖金:10,000元。
第六条功绩奖规定如下:
(一)本公司员工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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