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组织工作方案
为了拓宽我县融资渠道,正确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有效利用域内信贷资源,搞活金融,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开展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依据“政府主导、人民银行和银监办在政策和业务上指导监测、有关部门参与、企业自主决策、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试点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县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督查室主任、人行行、银监办主任副组长,财政局局长、国税局局长、地税局局长、工商局局长、发改局局长、审计局局长、工业促进局局长为成员,负责对试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志任常务副主任,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小额贷款组织的宣传及政策指导、初审及日常监管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行。
小额贷款组织性质和设立原则
(一)性质
小额贷款组织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设立原则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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