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主要指标安排 中央财政总收入16662.08亿元,比2004年增加1580.54亿元,增长10.5%
中央财政总支出19662.08亿元,比2004年增加1387.69亿元,增长7.6%
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3000亿元,比2004年预算减少198.3亿元
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国债项目资金800亿元,比上年减少300亿元,其中700亿元纳入中央预算,100亿元代地方政府发行,同时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100亿元
2005年中央财政需归还到期国内外债务本金3923.4亿元,加上弥补当年赤字30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发行总规模为6923.4亿元,代地方政府发行100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安排,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29255.03亿元,增加2899.15亿元,增长11%
全国财政支出32255.03亿元,增加3894.24亿元,增长13.7%
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安排11%
主要支出安排
2005年,中央财政将新增转移支付资金140亿元,用于支持地方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相关政策,缓解部分县乡财政困难。加大对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投入
中央财政安排教育、科技、卫生、文体广播、计划生育、公检法司等支出1297.09亿元,比上年增加178.76亿元
大力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央财政再就业支出安排109亿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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