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管理
构筑安全屏障
安全是工矿生产永恒的主题。只有强化安全管理,严格制度落实,提高安全执行力,才能构筑安全屏障。
实现安全生产关键在于消除安全管理的空当。为此,工矿企业必须严格
“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确保每班
1名副总以上领导带班下井,进一步明确其安全职责。同时,要加大领导下井检查的力度及密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中夜班是井下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此,工矿企业必须设立中夜巡小组,加强井下中夜班薄弱班次、时间、环节的安全管理。为了进一步确保
管理到位,必须将中夜巡小组下井时间按时间段进行划分,按照薄弱时间段下井进行安全大检查,提高安全检查的质量,确保时刻有领导在井下现场监督安全生产。
副总以上领导不仅是
安全生产管理
者又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人
。为此,工矿企业副总以上领导每次下井必须写一份安全生产纪要,并对员工
进行随机提问考试;每月完成
3个8小时盯现场指标;每季制止一个
“严违”、完成一个责任追究项目,从而提高管理人员的下井质量。
基层区队长不仅是
安全生产现场第一管理者又是安全生产现场第一责任人
。为此,工矿企业基层区队长下井要严格执行
“4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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