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断改善员工
的劳动素质
,切实有效的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安全管理目标
:1、在机电工区区长领导下
,负责矿灯、电机车电瓶的充电工作
,对业务范围以内
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2、负责矿井矿灯、自救器的发放、充电维护工作。
3、对设备的原理、技术性能、安全装置要了解。并会排除一般故障。
4、严格按照操作章程
配液对设备进行补液。
5、认真严格执行
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做到按时充电,保持每天矿灯、机车电瓶电量充足。
6、负责检查当班矿灯、自救器出勤、维修、密闭性能情况,杜绝对无法使用的设备进行发放。
7、保持对设备的整洁,每天对矿灯、电瓶进行冲洗。
8、认真参加班前会,多听取意见,总结以往的经验
,努力提高个人业务处理能力
。三、责任书
期限:本责任书于2022年
1月5日起至2022年
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
,一份留底存档
,责任人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机电科科长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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