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不是楼主想的那么简单:
第一,入院诊断和最终诊断有偏差很可能是病情发展的结果,入院是胃扩张,后来演变成穿孔,进而腹膜炎。
第二,死亡原因要排除胰腺炎,看这个情况急性胰腺炎的可能性也很大。
第三,从入院到死亡实际上是22个小时,这个时间内病情变化的检测是一个很难的问题。
第四,急性胃穿孔合并腹膜炎进而休克和急性胰腺炎的死亡率是很高的,可以说现在还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第五,时间太短,诊断偏差是允许的;因为按急性胃穿孔休克诊断进行治疗很可能是个天价并且人最后也可能要死。
最后,实际情况我不了解,但凭感觉这个官司几乎是没有胜算的,医院里死人家属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妇产科的羊水栓塞和普外的急性某某炎(病人<35),但通常这类病人是很凶险的;医院在没有大过错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赔偿的,这对医院来说是关系到一个声誉问题的(不是你想的那种声誉,是指对医闹的声誉);如果家庭背景好,势力在大理足够大,建议在诊断错误上下文章,尤其是“马光兴一直喊着腹部非常疼痛,手压到哪里,整个人都会疼得跳起来”。如果病历里有类似的记载(比如腹部反跳痛),小胜一场官司应该问题不大,不过我想应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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