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4-5-24 11:15 
“你给我十辆一样的自行车,按你的说法,效用都成了零了,对吧。但是如果我出租自行车,或者卖掉它们,却 ...
“推翻一个理论,只需一个反例即可。我不否认这个理论可以有很多正例,但很遗憾,再多也没用。”
哈哈,那我可以把边际效用论者给出的正例全部变成反例:谁说吃到第四个馒头边际效用就下降了?我把第四个及之后的馒头都卖掉,你们给我馒头多多益善、越多越好,对我来说馒头的边际效用根本不会递减。
所以,你举反例可以,但你举的例要和人家的理论有关系。
什么叫“边际效用”?就是效用的最后一份变量。在一个例子里自行车或馒头的效用从消费变为出售,这种例子能够推翻人家的理论吗?
你的例子不仅不能推翻人家的理论,反而暴露出你自己缺乏最基本的思考理论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