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黑风高的晚上,3个黑影借着夜色的掩护,不停地往筏子上拉东西,波光粼粼的滇池倒映出他们狡黠的笑容。8月24日,正是滇池封湖禁渔时期,杨某却驾驭机动筏子,趁着夜色在滇池捕鱼182公斤,但他们没能得意多久,就被昆明市滇管局渔政法律人员和昆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民警当场抓获。9月30日,杨某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捕,成为了云南省首个涉嫌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
民警表明,这些年,虽然法律部门对滇池不合法捕捉行动一直保持着高压的态势,但不合法捕鱼行动依然屡禁不止,甚至有的还到了运用违禁渔具、电鱼和炸鱼等境地,这种行动会形成滇池水生资本严峻干涸。
本年8月24日清晨,属于封湖禁渔期。昆明市滇管局渔政法律人员和水上治安分局民警运用快艇在滇池三合水域展开联合巡查。清晨1点30分摆布,其间4艘快艇准备开端撤离,留下1艘快艇持续巡查时,渔政处龙王庙检查站的工作人员突然发现一艘隐藏在暗处的皮筏,行驶速度非常快,还有两名男人正在拖网。
民警及滇管局的工作人员迅速阻拦了机动皮筏,并在距其大概200米的水域,又发现另一艘机动皮筏上载有很多的渔获物,约182公斤。
鉴于捕鱼者的行动涉嫌不合法捕捉水产品,渔政部门于8月24日将有关工作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014年9月19日昆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杨某于9月24日被传唤到案,并于同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通过警方查询,机动皮筏上的3名男人均为晋宁县三河村的乡民,杨某供认,李某、杨某某二人受他指派及金钱引诱,帮忙他偷捕滇池渔业资本的犯罪事实。9月30日,昆明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