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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2
艳照门过后,我们看一下结果
1)当事人,陈冠希退出香港娱乐圈;阿娇身败名裂,TWINS解散算,对于阿萨和她们的经纪公司来说都是个不曾预料到的损失,即使他们知道她的事;张柏芝家庭危机、名誉危机;其他女星也不得好下场
2)观众,偶尔谈谈而已,笑料而已,随便在网上发个言汇集起来就对当事人和社会道德造成了相当大的压力
以上的情况可以避免吗?当事人在出事后的应对手段在“道”和“术”上做得好吗?

1)以上的情况是可以避免,当然要引入危机管理,主要是经纪公司要对艺人平时的资料进行危机管理,危机管理不仅仅是事后的,事前事中更加重要,如果经纪公司能够对于艳照进行保护,就不会发生这么荒唐的事,对于当事人和观众都没有好处,更别说是社会道德的构了。
2)当事人在出事后的应对手段在“道”和“术”上做得好吗?这就扯到危机管理的事后管理了。这个问题得出两个角度看,一个是“道”,一 个是“术”。
道。
作为公众人物,事情发生后一定要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道上讲,一定要基于最小化社会坏影响度,而不是说基于一定冒险主义的炒作。如果是前者的话,就不会有当事人在当初面对这种事的遮遮掩掩了。
术。
艳照从几张到几十张几百张,怎么回事?我们知道遏制这种网络犯罪很难,但是这不是借口,当初美国强生在面对中毒事件时,花了上亿美元去回收问题药品,虽然 其他药品有问题的可能性概率小得很,但是强生基于对于品牌的保护,就是这么做了,品牌不仅没有损伤而且还加深了在消费者心中的印象。当然这上亿的现金压力 还是很大。
而这些艺人的经纪公司却没有强生的魄力,他们肯定是努力了,但是努力不够,是钱少吗?还是意识不够?TWINS,多强大的品牌价值哈,就这么结算了,真是浪费了之前的人力资本投资了。张柏芝、陈冠希都是很好的品牌嘛!

那可以怎么做呢?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听出自己的看法。可以站在不同的角度,比如,如果我是陈冠希,如果我是阿娇,如果我是经纪公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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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2 12:10:00
我对于危机管理是门外汉,大家多发表意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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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2 13:58:00

危机管理的最高境界是不让危机有产生的可能。

也就是作风要正派,不要淫乱……

不然,你怎么危机管理也还是属于淫乱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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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2 17:53:00
危机管理说着容易,谁又能做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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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2 23:04:00
以下是引用cloundsky在2008-7-12 13:58:00的发言:

危机管理的最高境界是不让危机有产生的可能。

也就是作风要正派,不要……

不然,你怎么危机管理也还是属于****一族!!!!

也有办法,该灭口灭口,该判死刑判死刑。

消灭其肉体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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