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4年11月《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出炉后,“广州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近日也正式落地。27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广州市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在中央及广东省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框架下结合广州实际制定,涉及7大重点事项共22项具体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广州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该路线图明确了广州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七大路径、22项具体措施,其中有: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推进税制改革,建立健全地方税收体系;个性头像吧:http://www.qqd6.com/
推进ZF债务和基建投资评审管理改革;加快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和ZF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国资经营预算管理及推进经营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推进公共资源、公务员薪酬制度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同时,《总体方案》还明确了近远期改革目标及其完成时限、具体改革举措的部门责任分工。
对《总体方案》为何是“财政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而不是“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这一问题,广州市财政局解释,这是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和广州市的改革权限,在中央及省级层面财税并重的改革设计框架内,确定将广州市《总体方案》聚焦在财政体制改革上。从《总体方案》看,提到的推进税制改革的措施也基本限定在中央及省的总体方案框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