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徐志新 (编者), 沈德咏 (丛书主编)
出版社: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第1版 (2014年10月1日)
丛书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法律知识宣讲
平装: 329页
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16
编辑推荐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核心主题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了给全民提供更权威、更实用的法律帮助,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日前隆重推出重要普法读物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法律知识宣讲系列》,该系列由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担纲总顾问,最高人民法院常委副院长沈德咏担任总主编。
该套丛书将为读者带来丰厚的法律维权的超值服务:
第一,作者权威:该系列组建的法律专家团队具有富有丰富的司法经验,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专业律师,将为读者提供权威实用的法律维权指导。
第二,涵盖面广: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结构特征,以宪法为统帅,内容紧扣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结合百姓相关的生活维权热点,选取了50多部重要法律,对其法律知识的运用和含义做了深入、实际的解读。
第三,紧扣热点:该系列紧扣百姓法律诉求,分别从权益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认定、风险防范、罪与罚、用证据说话方面对法律维权 之道逐一和谐!
第四,鲜活适用:该套丛书以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法条指引的形式,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焦点、社会关注的难点、司法实践的亮点问题,对法律规定、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及其应用问题进行了全面阐释。
第五,形态多元:同步推出微信和二维码免费阅读。该套丛书封底可扫描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的官方微信平台和立法纵横微信平台,将为读者带来法律资讯的超值免费体验。
第六,满足需求:该丛书的出版有助于广大司法实务工作者准确把握法律应用方面的最新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司法疑难问题;有助于广大法律工作者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相关法律知识储备,提高司法工作水平;有助于公民了解最新的法律规定,掌握多样的权利救济途径,依照法定程序理性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目录
第一章公司设立
1.公司发起人如何认定?
2.设立中公司对外民事行为的法律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3.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如何承担责任?
4.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如何承担合同责任?
5.擅自使用他人公司名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6.什么是公司章程,如何认定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7.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上的签名不真实,是否当然导致登记无效?
8.公司设立失败,过错方将承担何种责任?
9.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承担何种责任?
10.设立中公司的经营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公司不能设立时,公司设立阶段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如何分配?
11.什么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在债务承担方面有何特殊性?
12.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体工商户在责任承担上有何差异?
13.什么是分公司?什么是子公司?它们在责任承担方面有何不同?
14.什么是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组织形式变更后,是否继承原公司的债权债务?
15.如何认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效力?
16.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条件有哪些?
17.什么是债权?债权能否作为出资?
18.非货币财产未经依法评估,能否免除出资人依据公司章程的出资义务?如何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19.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在未办理变更手续前,该非货币财产灭失的,公司或其他股东能否主张就该非货币财产灭失后的赔偿金请求履行出资义务?
20.股东在第一期出资后即转让股权,后续出资义务由谁承担?
21.瑕疵出资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2.股东因公司设立后的增资瑕疵应否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
23.对公司的出资行为与对公司的借贷行为应当如何辨别?
24.股东抽逃出资将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25.股东以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年限对应价值作价出资,期满后收回土地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26.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27.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司,是否有权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返还出资款?
第二章股权纠纷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