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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8
用发电量作为衡量区位商可不可行?即Q=a/b*c/d   Q为区位商 a 本地区发电量 b为全国发点量 c为本地区GDP d为全国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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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8 17:41:00
如何证明其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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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8 20:14:00

我的想法是通过上面提到的区位商来构建发电站布局,但遇到一个问题,即区位商要求的是产业产值,而这里的是发电量,所以你说的证明可行性也是我的疑问。我原想通过发电量乘以当年价格作为发电产业的指标,以此保持与gdp有相同的单位,但又遇到一个问题,即如此计算来的发电量总值不在gdp的统计范围内,而区位商公式要求包含在gdp统计范围内。我构建的太过主观,所以想有人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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