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ashtray 发表于 2009-8-9 13:41 
多谢sungmoo版主提供的这些资料 您的回复很专业 有些我现在的水平还未接触
根据148楼列出的帖子的解释 我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假设5个包子吃饱)
A为“7个包子”并不是B“5个包子”+2个包子 A和B是并列的
在偏好论中 我并不问个数 而是直接选择我喜欢的那一个
我喜欢A就选A 喜欢B就选B 而与绝对个数无关
这种说法我同意 吃自助餐时经常会有这种境遇
不是吃的越多越好 而是越满足我的偏好让我觉得越舒服越好
做几个实验:
1)一个盘子是“包子”,另一个盘子里也是“包子”,数量不详,你怎么选择?问题归结:没有一定物品的数量区别你怎么决定你的偏好?
2)一个盘子里有5个‘这个’,另一个盘子里有7个‘那个’,你能决定你的选择吗?问题归结:没有物品类的概念你怎么决定你的偏好?
3)对两个人,2个包子1两米饭为A盘,1个包子3两米饭为B盘,一个选择A,另一个选择B,为什么?问题归结: 对于具有一定的数量物品组合,一定有一个选择主体本身的参照点作为判断好差的标准。
4)你可以不问具体数量在两个盘子中选择一个,但是要为你选择的盘子付款,你还能不问数量吗?
每一个人心里是知道决定偏好的标准的。现在是要把这个标准表达出来。
其实你已经涉及到了一个标准:5个包子可以吃饱。这是经济学上的餍足量,餍足量本身就是决定偏好的一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