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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 44
2009-08-11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板块发帖、跟帖和管理细则(试用版)
                      (2009年8月11日开始试行)
   
        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网友在本板块自由发帖、跟帖的需求,也为了给广大网友创造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同时又有一个公开透明的管理办法,除了要遵守论坛制定的发贴规范和对某些敏感问题的删帖标准之外,经论坛版主们的反复讨论,站务委员会的批准,特制定并公布如下发帖、跟帖和管理细则(试用版):
        一、1.在发帖跟帖过程中,不得使用嘲讽、挖苦、贬低甚至是攻击他人的非学术性语言。对于此类语言,版主有权通过编辑的方式给予删除。2.在发主题帖或跟帖时,不得附加与内容不直接相关的且又很不文雅的QQ表情图片。对此,版主有权将其删除。
        二、网友在发主题帖或跟帖、回帖的过程中,只要态度认真,论述清晰,用语恰当,格式规范,且对其他网友很有帮助,不论观点如何,均可看做好贴。对此,版主即便是有不同的学术看法,都应该做出合理的奖励(包括给予经验、论坛币和加各种指数、置顶、加精等)。反之,版主有权做出适当的处罚。
        三、1.对于发了与本板块或子板块内容要求不符的主题帖,且不是有意的,这不属于违规。只是网友应该理解,版主有责任将其移至合适的板块或子板块。2.如果网友发了与本板块内容要求并不直接相关的主题帖,且内容又很敏感,这属于部分违规。对此,版主有权令其修改主题内容。要是不愿修改,版主有权锁住跟帖或是屏蔽主题。3.网友发了与本板块内容求不符的帖子,且又不适合移至本论坛的任何一个板块,这属于严重违规。对此,版主有权将其立即删除。
        四、1.在跟帖或回帖的过程中,如果发了与主题并非直接相关的内容,且又很敏感,这属于跟帖或回帖的部分违规。对此,版主有权令其修改主题内容。要是不愿修改,版主有权屏蔽或删除该贴。2。在跟帖或回帖的过程中,如果发了与主题帖完全无关的内容,这属于跟帖或回帖严重违规。对此,版主有权立即将其屏蔽或删除。
        五、1.只要发帖或转帖的内容完全相同,不论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都可视为重复发帖。对此,版主有权令后发者更换内容或删除后发贴。2.在转帖的过程中,转载者对其做了很不相同的评论、分析、说明等,可视为非重复发帖。对此,按正常发帖对待。3.对于具有时效性质的帖子,或是楼主已删除了该贴的主要内容,且已很长时间没有跟帖,这属于比较特殊的帖子。对此,版主有权删除整贴。
        六、在上传资料的过程中,只要格式、版本不同,或类似于在系列书籍中有几本与单独出版的书籍相同,均可视为非重复上传资料。对此,按正常发帖对待。特别强调的是,本论坛已有收费资料,但上传的是免费资料(低价不算),也视为非重复上传资料。对此,也按正常发帖对待。但网友不得在本论坛下载收费资料,然后再免费上传。对此,一经查实,版主有权对其删除。
        七、1.在发帖的过程中,网友在首页发了20个以上的主题贴,且内容雷同而无新意,这属于刷屏现象,属违规行为。对此,版主有权删除部分主题或是全部主题。2.如果在首页发了N个主体贴,但内容并不相同且很有意义或作用,这属于正常现象。对此,不会受到任何处罚并有可能得到适当的奖励。
         八、1.在跟帖的过程中,一个网友确实浏览了众多的主题和主题后的跟帖,用语虽然不多却很适当,又恰好在这段时间内没有其他人跟帖,因此在连续跟帖中会出现刷屏的现象,对此认为是合理的而不会受到处罚。相反,如果回帖水平很高,还有可能得到适当的奖励。2.在跟帖的过程中,一个网友并没有真正浏览众多的主题和主题后的跟帖,仅是投机取巧地对前几页的帖子做出雷同的“批示”,且超过20帖以上的行为,一律视为恶意灌水。对此,版主有权对其进行适当乃至全部删除。
         九、1.在一个主题中,连续4个及以上的跟帖,又不是对楼上某些层的分别回复或分析等,第4个及以上的跟帖可视为在楼内恶意灌水。对此,版主有权合并跟帖或删除不必要的跟帖乃至全部跟帖。2.在引用时,超过了3个层次,且又没有对各层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说明、分析、论述等,可视为在楼内有意灌水或污损版面。对此,版主有权删除部分的引用或是全部引用直至整个跟帖。
         十、1.只要版主对某一帖子的单项指数平分在±2以内,可视为版主是以一个普通网友的身份在参与打分活动,一般不接受被打分者告诉版主评分不公的投诉。对于此类帖子,版主有权将其移至议事厅或删除。如果是告网友、或是版主的一般网友身份的这种做法,可把帖子发到站务与外事板块。在本版块发的这类帖子,版主有权将其移至站务与外事板块。2.对于版主在给予经验、论坛币和单项指数平分在±2以上的情况,任何一个网友认为不公,可在本板块或站务与外事板块发投诉帖。
        十一、对于在本板块发生的网友或版主的不当行为,并有证据,任何一个网友或版主都可以在本板块发帖投诉(也可在站务与外事板块发帖)。对此,版主有责任进行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回复或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十二、1.在本板块发帖或跟帖、回帖中,如果使用了马甲(一个用户多个账号即多个ID),且在本板块内有共同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不论帖子内容如何,这属于恶意违规。一经查实,版主有权对马甲禁言直至封ID。2.因种种原因,网友对本版块甚至本论坛产生了恶意,且不断发一些具有中伤性质的主题帖或跟帖,这也属于恶意违规。对此,版主有权将其禁言或封ID。
   
        站务委员会2009年8月11日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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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1 11:04:00
人大经济论坛删贴标准

评论国家领导人(无论正反面);
评论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外交关系;
评论台海问题、西藏问题、天安门问题;
所有涉及日本、朝鲜、古巴、印度、印尼的非纯粹经济新闻和评论;
所有军事新闻、意识形态问题(无论来源);
领导干部调动、升迁问题;
没有证据的任何揭露性报道(如批判学者);
单人每天发多次(次数以总置顶贴规定或版规规定为准)“顶”、“好”等无任何实际内容的灌水贴(尤其是在同一个主题帖内多次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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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与论坛无关的广告
其他敏感问题及总置顶限制发布的内容。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10685&page=1&from^^uid=96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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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1 13:48:42
很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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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1 14:05:12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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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1 16:06:05
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学习和汲取知识的营养,必须遵循平台设立的各项制度,否则只会造成混乱,引起纷争。
强烈支持管理细则的出台,并保证认真学习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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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7 22:11:52
支持版主,我会认真学习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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