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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0
为了提高银行业的资本质量,银监会正在研究,拟对银行相互持有的次级债分年从附属资本中扣减。这一政策将有助于优化次级债务资本工具的投资者结构,不会减少商业银行次级债的发行量。
此前,银监会于今年8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计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务及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中全额扣减本行持有其他银行次级债务及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的额度。
“分年扣减”或许意味着银监会将不会在短时间内集中要求商业银行扣减相互持有的次级债,这将大大缓解赎回的压力。此前,中金公司统计,上市银行2009年底次级债余额约为3766亿元。其中,交叉持有的数额或高于1900亿元。如果一次性扣减,将带来较大的赎回压力。
事实上,对于该份文件,市场存在两种声音。一方面,业内人士认为,扣除银行间交叉持有的次级债,有利于防范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这种对附属资本的扣减,其实对银行实际盈利本身并没有实质性影响,但会影响其报表利润和分红。但另一方面,由于数额较大,规定较为严格,对一些资本充足率不高的银行无疑不是好消息。
近期,银监会在监管工作中注意到,个别股份制商业银行部分业务隐藏潜在风险,增长速度较快,导致资本充足率接近8%的最低监管标准。为此,银监会对这些银行进行了风险提示,采取了包括限制市场准入在内的监管措施。对银行采取限制市场准入在内的监管措施,是银监会日常监管工作中一贯坚持的、行之有效的审慎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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