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管理办法
提醒:关于出口报关单数据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必须用海关报关单信息审核、审批退税。对企业而言,需对出口报关单数据做如下处理:
1、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应及时登录网站“中国电子口岸”(网址:
www.chinaport.gov.cn),进入“出口退税”子系统,进行“结关信息查询”,查询到报关单结关信息后可及时向申报地海关领取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同时该结关信息可用于出口征免税申报“免税明细录入)。
2、数据提交。在“数据报送”菜单中查询报关单电子信息,与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内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报送”,以上数据供退税机关审核退税之用。
六、出口退税审核、审批
1、 主管退税机关受理出口企业的退税申报资料及电子数据,在办理内部申报资料交接后5——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领导审批后出具审批单(生产企业)。
2、 有关新办企业退税:
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对小型出口企业的各月累计的应退税款,可在次年一月一次性办理退税;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应退税款,在退税审核期期满后的当月对上述各月的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退给企业。
七、领取退税审批通知单
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可在退税申报的次月初,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领取“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内容,做好相关帐务处理。
八、办理出口退税
税款到帐后请及时到退税机关(县区在当地管理局)领取“收入退还书”。
注意:如有新政策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