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改造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实现这一目标,要在认识上和实践上解决好两个问题:
第一,解决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权责问题。国有资产属于全民,归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权利主体不能分割。集中体现在统一制定法律法规,拥有最终处置权。具体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二,解决部门多头管理国有资产的混乱现象。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体制上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