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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5
贝恩资本注资国美时曾有协议“若贝恩资本方面3个执行董事中有2个被免职,国美就将以1.5倍的代价回购24亿元可转债;”2008年中国首富黄光裕控制的两家控股公司,投票反对国美三位董事连任。为何黄不裕要反对贝恩资本的懂事的连任,难道他愿意以1.5倍的代价回购24亿的可转债???
还有如下协议“如果陈晓离职将解除国美贷款担保,而国美只要在银行出现1亿元的不良贷款,贝恩即可获得24亿元。”如此苛该的条件,懂事会怎会通过??将陈晓的利益与国美绑在一起,黄光裕是不是傻B一个???
哪位大哥来为小弟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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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5 19:48:20
有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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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5 20:15:09
是什么目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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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6 00:25:47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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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6 10:01:39
第一    黄当时缺钱    但又不愿稀释股权    一般的公司不干这事  
第二    反对是希望贝恩转股    就没有了后面的苛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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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6 11:03:43
呵呵,刚发错一个帖子...
估计黄光裕就是从这时开始对陈晓提防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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