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推出16条稳定物价的政策措施:1、大力发展农业生产。2、稳定农副产品供应:保持地方储备粮油的投放力度,落实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3、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12月1日起,对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4、保障化肥生产供应。5、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石油企业要增加柴油产量,保障市场需求。确保电力供应,不得随意拉闸限电。6、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8、继续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9、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10、规范农产品经营和深加工秩序。11、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12、健全价格监管法规: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纳入价格监管范围,增强处罚的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1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14、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15、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16、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