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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金融投资论坛 六区 金融学(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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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8
金融的本质就在于法律与会计知识的完美结合,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下面是本人增加一点陋解:  最本质的东西一定不是最复杂的东西,它可能需要人探索很久、感悟很久,但一旦发现,又会觉得意外——原来就是这样简单。金融绝不是很多人潜意识中那般高深莫测(例如对数学、工程思维等的过分强调,其实这只是金融细化的一种路径)。就以金融创新为例,现代金融创新许多时候体现为金融工程学上的成果,也就是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数学建模和工程运算,设计出没几个人看得懂的晦涩的金融工具。但是这一系列活动却脱离不了金融的核心框架——会计和法律的约束。金融创新的原动力是由于利润的驱使,也就是如何使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指标变得好看一些,就是为了改善会计指标。而金融创新能否持久下去,既是突破现有法律的过程,但最终又离不开法律的界定,否则最终就不可能成为具有普遍性的制度,所创造出的金融工具本身也就会失去活力。
        为了会计指标变好看,设法金融创新,最后在财务报表上体现出金融创新的价值归属。突破了法律的限制,却又要法律来予以规范,从而形成制度,获得持久的生命力。这就是金融的本质——在会计与法律之间进行博弈、营造平衡。任何的金融行为、金融产品都会在会计与法律上得到体现,否则就失去了意义。所谓的那些高深的金融知识结构只不过是为了迎合会计和法律的指示而已!所以,若想在金融上有所突破和成就,需要深谙会计与法律的知识,这种背景下的金融活动才最具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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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8 11:05:35
呵呵 什么是本质 得先定义这个 才能定义你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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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8 11:07:03
这是个很宏观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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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8 11:12:58
这是金融学的特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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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8 11:18:37
法律与会计这2个名词都要明确定义后才能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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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8 11:30:40
金融是生活,就是研究如何均衡的。其本质是通过虚拟产品实现人的感觉与现实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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