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微观经济学可以根据需求弹性解释税务对供需行为的影响,认为无论向供给或需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征税,最终的税务未必会单由该方承担。
我的问题是,在赌博合法的地区,如何分析税务归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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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由双方承担
应该由庄家纳税
赌博合法化一定程度上可以等同于彩票的交易
出售方获得利润
hehe 建议
我觉得还是应该从弹性的方面的分析
看赌徒的需求弹性大还是赌场的供给弹性大
然后决定税收归宿.
一般来说,从道德角度上考虑,政府愿意多收赌场的税,可实际上赌场的供给弹性一般都是小于赌徒的需求弹性,所以还是赌徒负担的税收要多一些
个人分析~~
从表面的规定上,当然可以说,由谁谁谁负担赋税。
大多数的制度,都是规定赢家赋税吧。例如六合彩(我没说它是好的,还是坏的),不中奖当然不了了之;中奖的话却要支付比重相当大的一笔税收的。
从弹性分析,或者用古典经济学的方法如何解释?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考虑,我倒是有一些思路。
呵呵
经济学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一个万花筒
从不同角度看自然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
请说说你的思路
前些天太忙,一直没机会好好说。时间有罅隙时论坛又碰上改版很难打开。抱歉。
有些地方已经忘记了,很简单地说一下说大致的思路吧,其实也是废话了。
税收可以看作交易成本;须考察一个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不再为目标追加投资,而选择把希望寄托在成功的“几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