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排放系数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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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锅炉尾部的实际过剩空气系数 a 值与表内数值不同时, 并要将排烟
量换算为标准状态下的排烟 量, 可按下式计算: GNm=a/a'V
D273/273+t' 式中:
GNm——标准状态下实际排烟量(标米 3/时); a'——表中
过剩空气系数;
V’ ——表中排烟温度 t'时的烟气量(米 3/时) t'——
表中的排烟度(oc) a——实际过剩空气系数; D——锅炉蒸发
量(吨/时)。
注: S 指煤的含硫量(%)。 若煤的含硫量为 2%, 则 1 吨煤然烧排 SO2
为 16.0×2=32 千克。 统计固体、 液体和气体等燃料排放的各种污染
物量时, 如公式法和查表法计算的结果不同 时, 以公式计算的结果数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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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注: S*指燃料含硫量(%
), 计算方法与燃煤同, 油类含硫量: 原油 0.1%-3.3%, 汽油<0.25%,
轻油 0.5%-0.75%, 重油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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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