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卫生管理制度
1 、 从业人员 健康检查、 卫生知识培训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 从业人员 健康管理
(一) 住宿场所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 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
证”。 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 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
合格证” 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 不
得涂改、 转让、 倒卖、 伪造。
(二) 从业人员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
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 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
顾客服务的工作。 可疑传染病患者须随时进行健康检查, 明确诊断。
二、 卫生知识培训管理
(一) 从业人员 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 掌握有关卫
生法律法规、 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
(二) 从业人员 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三) 从业人员 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 个人卫生管理
(一) 从业人员 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
清洁的工作服, 不得留长指甲、 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二) 从业人员 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 工作服应定期清洗, 保持
清洁。
2、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 消毒、 保洁制度
(一) 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 环境整洁, 通风换气良好, 无
积水积物, 无杂物存放。
(二) 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 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 做到先清洗后消毒, 使用的消毒
剂应在有效期内, 消毒设备(消毒柜) 应运转正常。
(四) 清洗饮具、 盆桶、 拖鞋的设施应分开, 清洁工具应专用,
防止交叉传染。
(五) 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
保洁存放。 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 无油渍、 无水渍、 无异
味, 符合《食(饮) 具消毒卫生标准》 规定。
(六) 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 不得存放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