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环 境 统 计 季 报 制 度
(一) 说明
一、 制表目的
为及时了 解环境形势, 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增强参与 国家宏观
经济调控的能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的规定, 特制订
本报表制度。
二、 统计范围
本报表制度为定期报表制度。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国控重点工业
企业的污染排放物、 主要环境信访、 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 管理、 环
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排污收费情况等。 具体为:
1、 环境信访的统计范围为国家环保总局和各省、 自 治区、 直辖
市环保局( 厅)( 以下称省级环保局) 受理、 办结的各类环境信访。
2、 国控重点工业企业的统计范围为 排污量占全国工业排污量
65%以上的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单位, 其名 单由国家环保总局商各省级
环保局确定并下发。
3、 环境质量的统计范围为全国重要水域的国控监测断面水质、
113 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4、 建设项目 管理的统计范围为国家环保总局和各省级环保局受
理、 审批、 否决以及“三同时” 验收的建设项目 。
5、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统计范围为全国重大以上( 含重大)
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