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一、 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税收专项检查
房地产业的检查对象包括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企
业。 关联企业包括建材产销企业、 建筑安装企业和个人、 房地
产销售公司、 中介公司( 物业管理、 二手房交易、 房屋置换、
房屋租赁) 等。 建筑安装业的检查对象包括从事各类建筑、 安
装、 修缮、 装饰装潢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范围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营业税税目 注释( 试行稿) 》 ( 国
税发〔1993〕 149 号) 。
①检查应税营业额的合理性、 完整性。 一是有无直接坐支
售楼收入不入账的情况。 二是营业收入是否包括了 各种价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