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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倒
顶
好东西啊,
无语
給妓女發營業執照是對人權的侮辱 因為女人不是商品不能隨便用錢去買其肉體供你去玩弄 但是無執照的妓女 暗娼卻是禁而不止 越來越多且大有誘使或脅迫青少年女娃賣淫勢態發生 從中使壞人大賺皮肉錢 有些后臺老板往往是有權有勢者在支撐 故人們期望毛澤東時代的禁毒禁娼之文明舉措重回來
鵬 2007.04027
请各位注意,这个是台湾的,是解放前中国的,那上面写的有一个是民国58年,1912年是民国元年,那民国58年就是1970年,并且彰化在台湾吧。
Oh,my GOD!
也说有才
唉.... 既然 禁 不能止 就应该用制度和法律来规范 不仅是对这个服务产品 供给和需求的规范 更是对 从业者的保护啊
对!!!应该让妓女合法化!!!
太有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