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也没有少掉,房子也没有少掉,只是社会上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名字在变换而已。
举个例子:A先卖房子与B,100万元,然后,房子掉价,B后卖房子与A,30万元。显然,在B未买房子前,B手上有100万元,而A只有一所房子;现在,经过了A卖房子与B,再又B卖房子与A这么一倒,B的100万元就变成了30万元,而A现在不仅房子照样在而又多出了70万元。——如果以前A是债务人,那么现在A就变成了债权人,因为他卖房子赚了70万。
为什么B一定要在房子掉价的时候把房子卖掉呢,1、他怕放起来再掉价,2、他欠别人钱,到期。这个时候,社会上谁有钱呢,显然是A最有钱,因为他刚好把房子卖到了好价钱。B本来是有钱人,现在卖房子亏了,变成了债务人,并且B欠银行的部分钱也变成了“呆账”。
——这就是金融危机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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