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迎报考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1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于2001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由深圳市ZF与北京大学合作举办,是北京大学唯一设立在异地的以培养全日制研究生为主的教育机构,是北京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座落在深圳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现有教学楼、实验楼、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等共13栋建筑,总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深圳大学城还建有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近10万平方米的公共配套设施。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现已累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5400多人,毕业3200余人。
一、招生办法:
接收免试推荐生和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报考条件、入学考试及录取办法等均与北京大学校本部一致,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安排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和统一录取,详情请参见《北京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规定需要调入档案和迁移户口的研究生,档案由北京大学统一管理,入学后户口落在北京市北京大学。
二、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北京大学毕业证书,经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学位证书。学生就业纳入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指导,并根据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政策由学生自主择业。
三、住宿条件:
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四人住一室(29.23平方米/室),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100元。
四、学费与奖学金
1、博士生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15000元。
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学生在深圳学习期间可获得奖学金(含学费奖学金)。
档案不转入北京大学的学生,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学金。
博士生奖学金标准如下:
奖学金等级(比例)
| 每学年奖学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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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20%)
| 学费+2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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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60%)
| 学费+2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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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20%)
| 学费+14400元 |
注:奖学金等级评定依照各学院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发放年限不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