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船安全标准化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康元、 李传明、 吴剑、 刘建峰、 郭俊琦。
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造修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的一般要求和详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造修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 服务和评价。
本标准所指造修船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从事船舶建造(包括船舶分段结构加工)、 修理和造修兼营的企业。本标准所指船舶包括各类排水或非排水、 机动或非机动的钢质、 铝质、 纤维增强塑料和木质的船、 艇、 潜水器和海洋工程结构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50 气体焊接设备焊接、 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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