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平安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平安作业,保障平安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平安、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名目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特种作业:是指简洁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平安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平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名目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修理)、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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