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聘用
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员工招聘录用,吸引、招募、保留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聘用原则
公司招聘录用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公开招聘、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所有应聘者机会均等,不因应聘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推荐人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以编制要求、任职资格为招聘标准,严禁超编招聘、不符招聘,能力与岗位要求匹配
。内部调配与外部招聘相结合。
实行“亲属回避制”。为保证客观公正及便于管理,公司禁止内部员工亲属、朋友、原单位同事到同一部门或工作关联岗位工作.
公司辞退的人员及自动离职人员不得二次聘用
。如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用:
未达到法定年龄(即未满18周岁);
严禁招聘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或曾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
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以达到被录用者;
体检不合格者
,或患各种疾病未治愈的;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或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未结案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黄、赌、
毒者;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或法律规定暂时不能流动者
;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体检检查经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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