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婚前的财产协议书
甲方(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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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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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相识后,自愿结成夫妻。在任何一方故世、再次离婚或其他情况下导致双方的婚姻关系终止前,双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的权利或义务做出预先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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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经充足知晓且明了本协议内容,签署本协议未受任何胁迫和压力。本协议基于公正、自愿的原则,根据男方的以下要求订立本协议;本协议的订立在于防止今后可能显现的财产纠纷。经双方充足考虑并协商,订立协议条
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关于婚前财产的商定
1、男方所住房产女方可以入住
__,但没有买卖权和继承权。双方各自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全部权不变,仍为各自财产。婚前个人债务由各自归还。
2、当甲、乙双方再婚时,双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双方同各自子女的赡养关系不变。有病时费用和护理由各方儿女担当一切。(医疗费用和护理费)。
3、双方各自婚前财产由各子女继承,双方故世后,各自子女对各自父母后事的处理权利不变,由各子女为自己老人送终。
二、关于婚后财产的商定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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