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建设要求
一、物理安全
(三级建设-国标
GB/T 22239
—2008
)1.1物理位置的选择(
G3)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b) 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1.2物理访问控制(
G3)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c) 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
装等过渡区域;
d) 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1.3防盗窃和防破坏(
G3)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c)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d) 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 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
f) 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1.4防雷击(
G3)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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