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包月)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承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赁乙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租赁单价及金额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以机械设备进场双方验收完成后正式干活开始计算时间,到机械设备退场时间为止。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租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和操作人员表现及工程实际施工需要决定租赁期限。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停止使用租赁机械设备需提前
3天通知乙方。乙方停止服务、租赁机械设备退场须提前
7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机械设备方可退场。本合同月租费为固定单价,不予调整。
2.2 甲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能力、数量和技术性能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或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租赁内容和地点
3.1.租赁内容:配合甲方施工现场
等服务内容。
3.2.使用地点:
。第四条 租赁方式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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