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合同
档案及相关
资料登记、归档与统计应遵循的管理原则和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
/子公司的合同
档案资料管理。
二、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合同相对
方法人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执照、非法人营业执照
的副本复印件;
◆合同相对方
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 对方
代理人(经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 我方
代理人(经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
◆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 标的验收记录
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三、合同
档案资料登记、归档与统计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
要求编号,妥善保管。各公司及部门都应建立
合同管理台帐
,及时将合同履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