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供用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并使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做到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压在10kV及以下的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不适用于水下、井下和矿井等工程.
1 0。3施工现场供用电应符合下列原则:
1对危及施工现场人员的电击危险应进行防护;
2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和电动机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线路绝缘应良好。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电击
电流通过人体或动物躯体而引起的生理效应。
2。0。2直接接触
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接触。
2。0。3间接接触
人或动物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的接触。
2。0。4预装箱式变电站
由高压开关设备、电力变压器、低压开关设备、电能计量设备、无功补偿设备、辅助设备和联结件等元件组成的成套配电设备,这些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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