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实物资产业务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实物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维护
医院实物资产安全、完整、依据《行政
医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
医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物资产业务相容岗位包括:
(一)实物资产购置
/投资预算的编制、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二)实物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审批:
(三)实物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
(四)实物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
(五)实物资产的取得、保管及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二章岗位职责划分
第三条院长职责:(一)对实物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进行审核:
(二)负责对
医院实物资产重大工作事项的进行决策。
第四条院办公室
职责:(一)制定实物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关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
(二)负责固定资产,以及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采购计划的审批:
(三)负责
医院实物资产的统计报告、资产评估、清查核查等工作。
第五条后勤科职责:(一)组织做好
医院实物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审核办理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的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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