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防爆、防气体中毒管理制度
(一)工地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规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在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集中地点和生活区等,注意把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设置在其他区域的下风向,各区域之间防火间距为:
1、用火作业区距在建建筑物和其它区域不小于
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
15米。2、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区距建筑和其他区域不小于
20米。3、易燃废品堆放处距在建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
30米。二、工棚或临时设施的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设施应搭建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范围并不要搭在变压架空线路下方,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
6米。2、临时设施离配电房不应小于
12米。三、临时性宿舍等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幢集体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
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门窗不小于
1.2米,门必须向外开。
四、临时仓库的安全用电要求如下:
1、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与易燃堆间距至少应保持
1米的距离,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不小于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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