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与面试时的法律风险
(1)、关于offer
尽量不使用offer,以避免埋下不必要的隐患;如果要用,必须条例明确清晰
Offer包含的基本组成:a、求职者的名字;b、求职者身份证号;c、试用期时长以及试用期间的考核正式录用条件;d、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e、岗位职责与薪资福利待遇;f、让求职者提供的相应资料.
注意:发送offer是要约行为,成功送达意味着企业做出承诺,一旦后期不能履约企业将面临赔偿违约金的风险,企业要承担
缔约过失的法律责任
,最少要赔偿求职者一个月的工资以及车旅费住宿费等。
此外,一定要设定好offer的生效时间和具体的失效时间,生效时间是offer一经发出(或者EMS形式求职者已签收)就已经生效,失效时间是offer上面具体定的时间,逾时即为失效。
当offer约定的内容跟劳动合同不同时,以劳动合同的内容为准。
有可能会产生法律后果,但前提是应聘者签署的入职邀请函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目前的法律理论界的一般理解及司法实践,入职邀请函的法律性质属于要约的性质,可以比照统一《合同法》中对要约的规定处理。按照统一《合同法》的规定,只要要约中的条款明确清晰,可以履行,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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