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
效劳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管理
效劳分等级效劳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
2标准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
?〔试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住字
[1984]677
号?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2000
〕公告第17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
方法?建设部第
110号令3总那么通过分类分项分级,具体明确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
效劳内容及标准,
表达“质价相符
〞和“明明白白
〞消费,标准物业管理
效劳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
开展。本标准可作为双方当事人选择或提供物业管理
效劳的参考依据,同时作为
标准效劳行为的标准,物业管理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分类、分项、分级选择,在委托管理合同中具体约定执行。
4.公共效劳4.1接待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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