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改革中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必然性
【摘要】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作为检察改革的主要改革措施之一,其目的旨在完善办案机制,落实责任,强化诉讼监督职能,通过这种精英遴选和培养机制培养出具有高素质的检察官。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既是司法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本文拟就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必要性及如何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提出初步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司法责任制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制度完善
一、我国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面临的基本情况
就我国目前司法机构状况来看,
具有检察官资格或者称谓的人较多(约占
70%)而具备独立办案能力的人较少(约占30%),需要从中选拔素质好且具备独立办案能力的检察官来相对独立地担负办案责任,授予其一定的办案决定权。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淡化副检察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领导职责,将其行政性管理职能转化为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能,将其办案审批职能转变为一线的办案职能。换句话说,我们要通过改革,把副检察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都转变为主任检察官,把他们原来的办案决定权转移到主任检察官,只保留副检察长和内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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