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
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标准化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供用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2、编制依据
2。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2005);
2。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 3《建筑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
3、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阿尔及利亚大清真寺项目施工用电管理。
4、临时用电管理条例
4.1、各分包单位进场时,须与项目
设备部签定《机电设备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未签署协议前不予提供电源.
4.2、分包单位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执行
TN-S
系统(三相五线制),严禁不合格电缆、电气设备进入现场使用,电缆、电气设备须经项目
设备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电缆、电气设备将予以没收,罚款人民币100~500
元.电缆的敷设方式如下:
电缆应埋地
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
0。7m
,并应在电缆上下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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