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1.1 为规范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规定所指的关键生产装置为:高压釜、蒸馏釜、生产锅炉、空气压缩机等。
1.3 本规定所指要害部位为: 锅炉房、生产车间二楼、罐区、仓库。
1.4 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由各车间根据划分原则进行界定,报化工厂生产办备案。
二、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的管理
2.1 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要进行定期安全监督检查。班组每小时检查一次,车间每日检查一次,公司每周检查一次。
2.2 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的监控
3.1 公司级监控
3.1.1 生产部作为化工厂级监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关键生产装置、要害部位的管理要求,每月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
3.1.2 编制和完善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事故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公司级事故预案演练,并建立事故预案演练记录;
3.1.3 对有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的基层单位要定期进行考核,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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