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员工基本准则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关心集体,热爱本职工作,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团结同志,平等待人。
3、按规定上下班,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串岗。
4、工作时间须穿工作服并保持衣冠整洁。
5、不可以高声谈话或闲聊。
6、服从领导,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耽误工作.
7、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节约水电。
8、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奖惩条理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持良好的工作程序,特作如下规定:
一、嘉奖:对演艺中心深化改革做出重要贡献者,将酌情给予特别嘉奖;
二、奖励: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中心将予以奖励
1、使本中心获得显著经济效益者,给予奖励;
2、努力工作,热情服务,服务质量高,经调查受到好评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明确,可以量化时,奖励节约总额的
20%;4、发现事故苗头(如火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三、纪律处分
轻度过失:
1、不按规定上下班;
2、仪容不佳(不许穿短裤、背心、拖鞋);
3、随意扔垃圾、烟头、影响卫生;
4、工作中未穿工作服;
5、上班时间串岗;
6、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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